|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05日 06:47 |
作者: |
|
| |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24,296,239.22元。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华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从2011年11月7日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代理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6)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