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9月22日起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代码:164701)参加上述机构开展的定投基金、电子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内容
代销机构 |
定投申购费率折扣 |
电子渠道申购费率折扣 |
中国工商银行 |
未开通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均8折 |
中国农业银行 |
8折 |
8折 |
中国银行 |
8折 |
8折 |
中国建设银行 |
8折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均7折 |
交通银行 |
8折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8折 |
杭州银行 |
8折 |
6折 |
上海农商行 |
网上4折,柜面8折 |
6折 |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电子渠道申购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以上销售机构约定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定投最低扣款金额(含定投申购费):
代销机构 |
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款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 |
300元 |
中国银行 |
100元 |
中国建设银行 |
200元 |
交通银行 |
100元 |
杭州银行 |
100元 |
上海农商行 |
100元 |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除上述代销机构外,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参与券商等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 |
网址 |
客服热线 |
中国工商银行 |
*** |
95588 |
中国银行 |
*** |
95566 |
中国农业银行 |
*** |
95599 |
中国建设银行 |
*** |
95533 |
交通银行 |
*** |
95559 |
杭州银行 |
*** |
0571-96523 400-8888-508 |
上海农商行 |
*** |
021-962999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400-888-9918 |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