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7日 06: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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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所持有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11国债01(债券代码:019101),该只债券于2011年9月16日在交易所成交极不活跃,收盘价格严重偏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要求,并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以上债券采用2011年9月15日交易所收盘价予以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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