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7日 11:21 |
作者: |
|
|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限前端、场外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投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扣款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中山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3.2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中山证券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中山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3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3.4其他 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中山证券的具体规定。 四、业务咨询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 公司网站: *** 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10-22011 公司网址: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7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