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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旗下基金增加天津银行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3日 07:43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5月23日起通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9)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10)。
  投资者可在天津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或通过天津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天津银行的销售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若该基金有)和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天津银行的安排为准。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到天津银行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天津银行的安排为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60296
  网址:***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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