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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0日 07:47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11】708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最初的3年内裕祥A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并且在开放日裕祥A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时,折算成1.000元;裕祥B封闭运作。3年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本基金裕祥A份额及裕祥B份额将先后募集,首次募集时,基金整体规模不超过40亿元(不包括利息),其中,裕祥A不超过32亿元(不包括利息),裕祥B不超过8亿元(不包括利息)。

4、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裕祥B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裕祥A与裕祥B分别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其中,本基金裕祥A将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C类份额(即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场外的裕祥B份额将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A类份额(即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场内的裕祥B份额将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的A类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等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

8、本基金自2011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6月8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裕祥A的发售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日,裕祥B的发售时间为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8日。

9、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购买本基金裕祥A份额或裕祥B份额,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TA系统深圳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购买本基金裕祥B份额,须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需使用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

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开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提交开户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认购。

11、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2、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13、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7、招商银行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招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咨询。

18、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20、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咨询购买事宜。

21、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认购场内裕祥B的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认购场外裕祥A和裕祥B的投资者,通常可在募集结束之日4个工作日后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同时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2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裕祥A和裕祥B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各自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以申请金额做为计息基准,具体利息转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裕祥A份额表现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裕祥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裕祥B份额则表现出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显著特征,由于本基金的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将优先满足裕祥A的约定应得收益的分配,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而仅能乃至未能满足裕祥A的约定应得收益与投资本金的情况下,则裕祥B基金份额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名称为“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和运作方式的不同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证券简称“裕祥A”,证券代码:160514)和进取级基金份额(证券简称“裕祥B”,证券代码:150043)。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史迪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5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林艳洁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直销机构的北京、上海或深圳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五)份额发售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不超过3个月。

1、基金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1年5月25日起至2011年6月8日止。其中,本基金裕祥A份额及裕祥B份额将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先后发售。

在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延长或缩短裕祥A份额及裕祥B份额的募集时间,具体安排请以公告为准。若裕祥B份额提前募集完毕,则基金管理人可在裕祥B份额募集完毕的次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验资、备案等相关手续。

2、基金发售流程

(1)裕祥A的发售

首先在场外发售裕祥A,裕祥B暂不发售。裕祥A发售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日。

在裕祥A认购期内的任何一日(含首日),如果已收到的场外认购申请规模不超过裕祥A的募集上限,则裕祥A继续募集,直到裕祥A认购期结束或达到裕祥A的募集上限;

在裕祥A认购期内的任何一日(含首日),如果已收到的场外认购申请规模超过裕祥A的募集上限,则按照“末日比例接受认购申请”的原则给予部分接受认购申请,裕祥A停止发售。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裕祥A的认购业务。

(2)裕祥B的发售

裕祥A发售结束后,裕祥B开始发售。裕祥B发售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8日。

根据已接受的裕祥A申请的申请规模以及裕祥A与裕祥B的预定比例,计算裕祥B募集规模上限。即:

裕祥B募集规模上限=已接受的裕祥A申请规模×2/8

在裕祥B认购期内的任何一日(含首日),如果达到裕祥B募集规模上限,则提前结束募集;对在最后一日认购的裕祥B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否则裕祥B继续募集,直到裕祥B募集期结束。在裕祥B募集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裕祥B的认购业务。

(3)裕祥A的配售

在裕祥B募集结束日(L日),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已经确认的裕祥B的募集情况,对已接受的裕祥A的申请按以下方法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比例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裕祥A的配售比例=(裕祥B份额的确认规模×8/2)/已接受的裕祥A申请规模

募集结束时,裕祥A和裕祥B的初始规模配比原则上为8:2,本基金可接受因为利息折算份额、认购费用收取方式不同等原因造成的配比偏离。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初始面值:裕祥A人民币1.00元,裕祥B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裕祥A人民币1.00元,裕祥B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1)场外认购费率:

①裕祥A不收取认购费。

②裕祥B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裕祥B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裕祥A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的比例确认,且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不收取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00%)=300,000元

认购费用=0元

认购份额=(300,000+30)/1.00=300,030份

即: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裕祥A份额,可得到300,030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裕祥B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的比例确认,且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认购费用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30-1,000)/1.00=9,999,03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裕祥B份额,可得到9,999,030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法,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认购费率)×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其中,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人认购30万份本基金裕祥B份额,裕祥B份额认购价格1.00元,假设该笔认购按照100%的比例确认,且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1.5元,若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6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金额=300,000×(1+0.60%)×1.00=301,800.00元;

认购费用=300,000×0.60%=1,800.00元

净认购金额=300,000×1.00=3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31.5/1.00=31.0份

投资者实际认购份额=300,000+31=300,031份

5、基金的认购方式

(1)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或先后认购裕祥A份额及裕祥B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6、基金的认购数量限制

(1)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

(2)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二、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包括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说明。

三、个人投资者场外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银基通)-开放式基金链接进入,选择“基金账户-基金开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注册)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人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5)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办理账户注册时还需提供深圳A股股东账户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号。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A. 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B.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5100002037

C.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D.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301100000015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电话确认(010-65187055);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借记卡,或者使用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专用于基金交易的非银行类资金账户天天盈账户,或者使用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4)已经开通博时基金手机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博时手机网站(***)进行认购,对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或者使用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专用于基金交易的非银行类资金账户天天盈账户,或者使用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开立的直销交易账户下的认购申请,可以通过手机基金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款项的支付。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申请将按失败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前未足额支付,当日申请将以实际支付金额提交。

四、机构投资者场外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注册)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机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办理账户注册时还需提供深圳A股股东账户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号。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北京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5100002037

B.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C.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301100000015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有效的申请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电话确认(010-65187055)。

5、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755-83169999、021-33024909和010-65187055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五、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办理账户注册时还需提供深圳A股股东账户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号。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六、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注册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证监会书面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15.77亿元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行长:马蔚华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代销机构(

1、裕祥A和裕祥B的场外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
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潘鸿
电话: 010-66045446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 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7

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黄维琳、曹晔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米兵
电话: 023-63786922
传真: 023-638104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
1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 俞会亮
电话: 0571-85776115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网址: ***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8503
传真: 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
1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 020-37865070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
1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 ***
1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
1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288
网址: ***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
2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
2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
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0431-85096709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
25、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东
联系人: 徐翔
电话: 025-83364032
传真: 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6168
网址: ***
2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5161821
传真: 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
2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
2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梁健伟
电话: 0769-22119341
传真: 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30
网址: ***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

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联系人: 程月艳 耿铭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
3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管荣升
联系人: 徐美云
电话: 0791-6285337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0791-96168
网址: ***
3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汤世生
联系人: 李巍
电话: 010-88085338
传真: 010-880852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
3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
3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 卢长才
联系人: 张婷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99
网址: ***
3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
3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
3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电话: 0591-87278701
传真: 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
3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
39、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乔骏
电话: 0571-87925129
传真: 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4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华鑫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联系人: 黄旭成
电话: 021-64316962
传真: 021-6431696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
网址: ***
4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

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

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弘
联系人: 谢亚凡
电话: 010-5922 6788
传真: 010-5922 68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
4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层至20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联系人: 杨瑞芳
电话: 0755-82026511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
4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泳良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405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
4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孔佑杰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010-88086830
传真: 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413306
网址: ***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
46、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裴东平
联系人: 关键
电话: 0755-33331188
传真: 0755-333298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
4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徐方亮
电话: 021-50122222
传真: 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
48、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
4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287878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
50、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赵文安
联系人: 王睿
电话: 0755-83007069
传真: 0755-830071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6982993
网址: ***

2、裕祥B的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裕祥B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裕祥B的场内认购业务。

(四)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公司网址:***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 010-58598839

传真: 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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