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40001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4月1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270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1年3月15日
至2011年4月11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1年4月14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人民币元 ) |
99,903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868,373,217.98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70,503.35 |
募集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有效认购份额 |
1,868,373,217.9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70,503.35 |
合计 |
1,868,943,721.33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
1,981.32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1%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1年4月14日 |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28-5888)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