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对《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做出如下修改:
一、对《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1、基金合同中第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六)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修改为: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2、基金合同中第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划分,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大于60日(含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见前述计算公式)。实际执行的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修改为: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划分,A类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大于60日(含6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限大于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见前述计算公式)。实际执行的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二、对《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如下:
1、招募说明书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七)申购费与赎回费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修改为: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份额和C类份额两种。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2、招募说明书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七)申购费与赎回费 2. 赎回费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A类份额赎回费 |
C类份额赎回费 |
|
60天以内 |
0.30% |
60天以内 |
0.30% |
|
60天以上 (含) |
0 |
60天以上 (含)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修改为:
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赎回费 |
C类份额赎回费 |
|
60天以内 |
0.30% |
30天以内 |
0.30% |
|
60天以上 (含) |
0 |
30天以上 (含)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招募说明书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八)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本基金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1 万份A(或C类)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6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3%,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元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0,620×0.3%=31.86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10,620-31.86=10,588.14元
即:投资者赎回1 万份A (或C类)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88.14 元。
修改为:
本基金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1 万份A(C类)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60天(C类持有小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3%,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元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0,620×0.3%=31.86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10,620-31.86=10,588.14元
即:投资者赎回1 万份A (或C类)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88.14 元。
4、招募说明书中第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3、赎回费(1)赎回费率的相关内容由
原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赎回费 |
C类份额赎回费 |
|
60天以内 |
0.30% |
60天以内 |
0.30% |
|
60天以上 (含) |
0 |
60天以上 (含)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修改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赎回费 |
C类份额赎回费 |
|
60天以内 |
0.30% |
30天以内 |
0.30% |
|
60天以上 (含) |
0 |
30天以上 (含)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自2011年4月11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