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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14日 03:55 作者
    (2011年第1号)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6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3] 67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于2003年7月9日成立,自该日起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系列基金。
  本系列基金由具有不同市场定位的三只基金构成,包括相互独立的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每只基金均为契约型开放式,适用一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系列基金/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1月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忠民先生,董事长。大学专科。曾任北京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煤炭部财务司会计、副处长,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财务局处长,煤炭部财务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90年至今,担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担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Ingo Gefeke先生,董事,德国籍,康斯坦斯(Constance)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交易银行首席运营官及国际投资银行首席运营官。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纽约)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行政管理官、全球交易总监。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成刚先生,监事,法学博士。1998年7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部。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邵健先生,嘉实增长混合基金经理,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8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历任研究员、行业投资策略组组长、行业公司部副经理,从事行业研究、行业比较研究及资产配置等工作。2003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4月6日至今任嘉实增长混合基金经理,2006年12月12日至今任嘉实策略混合基金经理。
  林青先生,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美国杜克大学MBA,17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花旗银行投资银行;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8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机构投资部总监,2010年7月29日起至今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职务。
  刘熹先生,嘉实债券基金经理,经济学硕士,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平安证券福田营业部分析师、中国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巨田证券公司投资部副经理,招商证券公司债券研究员。2003年2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2月至今任社保债券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部总监。2006年12月13日至2008年2月27日任嘉实策略混合基金经理,2008年4月11日至今任嘉实债券基金经理,2010年9月1日至今任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2003年7月9日至2004年8月10日,由基金经理刘欣先生、基金经理助理田晶女士、郭林军先生组成基金经理小组管理本系列基金。
  2009年1月16日至2010年6月 7日张弢先生任嘉实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2004年4月6日至2006年8月3日,田晶女士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2006年8月3日至2008年2月27日,邹唯先生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2006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15日,忻怡先生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2009年1月16日至2010年6月 7日,党开宇女士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11月11日,徐晨光先生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
  2005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10日,刘夫先生任嘉实债券基金经理。
  3、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总经理助理陶荣辉先生、总经理助理李凯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办公及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省分行、江苏省分行等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
  (3)中国建设银行
  (4)中国农业银行
  (5)招商银行
  (6)交通银行
  (7)中国民生银行
  (8)中国光大银行
  (9)中信银行
  (10)兴业银行
  (11)深圳发展银行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3)北京银行
  (14)平安银行
  (15)广东发展银行
  注:目前广东发展银行只代销嘉实债券,暂不代销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
  (16)青岛银行
  (17)宁波银行
  (18)东莞银行
  (19)杭州银行
  (20)徽商银行
  (21)南京银行
  (22)临商银行
  (23)温州银行
  (2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25)浙商银行
  (26)江苏银行
  (27)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28)渤海银行
  (29)洛阳银行
  (3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3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6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89)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9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9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96)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9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关于暂停办理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提交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从即日起暂停办理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提交的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的申购业务。对于此前通过闽发证券、汉唐证券认购、申购的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仍可在闽发证券、汉唐证券正常办理赎回或转托管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系列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四、基金的名称
  本系列基金名称: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系列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1.嘉实增长混合:投资于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以获取未来资本增值的机会,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同时通过分散投资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2.嘉实稳健混合: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和现金红利分配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3.嘉实债券:以本金安全为前提,追求较高的组合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嘉实增长混合: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2.嘉实稳健混合: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大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大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3.嘉实债券: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嘉实增长混合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并制订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从公司基本面分析入手挑选具有成长潜力的股票。
  a. 资产配置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的基础上,制订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4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
  b. 股票选择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的股票,从公司基本面的分析入手,挑选具有成长潜力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具有如下特征的公司:
  (i)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过去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80%以上,预期未来具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
  (ii)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本行业内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能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机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预期净利润增长率大于10%。
  (iii)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技术创新能力与同行相比保持相对优势,能够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要。
  (iv)公司管理层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基于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持续增长潜力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包括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内的财务状况、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结合其股价所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c. 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分散风险以及调节投资于股票可能带来的收益波动,使得基金收益表现更加稳定;同时满足基金资产对流动性的要求,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20%。
  2. 嘉实稳健混合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并制订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优势企业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行业优势企业,获取稳定的长期回报。
  a. 资产配置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的基础上,制订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4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
  b. 股票选择
  主要投资于那些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优势企业。
  本基金将重点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具有如下特征的公司:
  (i)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已经经历了一段快速成长期,步入稳定发展阶段,企业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已经或即将成为行业的龙头、优势企业,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一定的持续成长能力;
  (ii)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强,盈利能力稳定,主营业务利润率大于当年行业平均水平,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iii)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平较高,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85%的公司(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除外),具备潜在的良好的分红能力;
  (iv)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
  c. 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分散风险以及调节投资于股票可能带来的收益波动,使得基金收益表现更加稳定;同时满足基金资产对流动性的要求,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20%。
  3. 嘉实债券
  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采取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投资组合的相对价值分析,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应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息差比较等策略构建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a. 资产配置
  本基金资产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比较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状况,在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的条件下,追求尽可能高的组合收益率。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i)类属配置
  整个债券组合中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为:银行间国债40%,交易所国债30%,金融债20%,企业债10%。
  如果流动性改善的趋势持续,将在现有的类属债券投资中轴配置比例的基础上,考虑增持金融债与企业债。增持后,两者比例合计最多可以达到50%的上限。
  (ii)期限配置
  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的配置是债券投资中资产配置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与期限结构配置相关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和幅度的大小,本基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两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是采用主动型的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短、中、长期三类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完成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iii)浮息债券和固息债券的配置
  浮息债券具有规避利率上涨风险的功能,但是浮息债券在规避利率上涨风险的同时,还要承担收益率较低的风险。因此,将从两方面确定固息债券和浮息债券的投资比例,一是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判断利率水平上涨,本基金将增加浮息债券的投资比例。二是比较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的当期收益状况,用浮息债券代替短期债券,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b. 组合构建策略与方法
  在确定每类属资产配置以后,在每一类属债券内部,本产品采取一系列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产品的组合构建策略主要包括:久期调整、凸度挖掘、波动性交易、品质互换、回购套利等。
  c. 债券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选券基本标准为:在符合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策略和组合构建策略的条件下,选择能够保持策略延续性和稳定性、投资组合流动性及风险控制要求的债券。
  (i)符合实施前述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策略的要求;
  (ii)保持投资策略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iii)符合风险管理指标,包括VaR和流动性指标的要求;
  (iv)价值严重被低估且符合投资总体理念的要求;
  (v)降低积极管理风险的要求;
  (vi)银行间市场询价达到三家以上;
  (vii)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优先选择双边报价商报价债券列表中的债券;
  (viii)优先选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品种。
  (二)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和资产配置委员会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的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系列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的配置比例,并制订基金在其他重要股票资产类别上的具体配置计划。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系列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基金经理小组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8、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嘉实增长混合:巨潮500(小盘)指数
  嘉实稳健混合:巨潮200(大盘)指数
  嘉实债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中国债券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1.嘉实增长混合: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长期系统性风险控制目标为: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β值保持在0.5至0.8之间。
  2.嘉实稳健混合:本基金属于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长期系统性风险控制目标为: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β值保持在0.5至0.8之间。
  3.嘉实债券:本基金属于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嘉实增长混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②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③其他资产构成
  ④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⑤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2.嘉实稳健混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长虹CWB1”。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②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③其他资产构成
  ④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⑤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3.嘉实债券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①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②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③其他资产构成
  ④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⑤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嘉实增长混合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图1:嘉实增长混合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7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四(一)投资范围和(四)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嘉实稳健混合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图2:嘉实稳健混合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7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四(一)投资范围和(四)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2:2010年11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调整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徐晨光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由现任基金经理林青先生管理。
  (三)嘉实债券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图3:嘉实债券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7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四、(一)投资范围和(四)各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3)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前述信用等级是指由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的信用评级;(4)本基金所投资的新股上市流通后持有期不超过六个月;(5)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①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增长混合和嘉实稳健混合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债券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①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增长混合和嘉实稳健混合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以下条款适用于嘉实债券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成立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成立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上述系列基金/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相应的基金独立承担,本系列基金费用按各基金份额与各基金份额总和之比分摊。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系列基金/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系列基金/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申购本系列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根据持有时间实行递减收费。费率表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①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基金之间转换时,转换费率为被转出基金份额净值的0.5%。如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已被连续持有超过3个月时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免费转换。转换后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重新开始计算。
  ②由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转出至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③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分别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之间的互转;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转出至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 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注1:嘉实增长混合与嘉实策略混合之间尚未开办基金转换业务。
  注2: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嘉实主题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暂停嘉实增长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0年8月11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部分或全部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系列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03年5月29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瑞银证券为本系列基金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2010年7月9日至2011年1月9日本系列/基金基金的相关临时公告事项列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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