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9日 04: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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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1年3月11日起调整旗下基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扣款起点金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基金范围、代码及定投业务起点金额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交通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应遵循交通银行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在交通银行的定投业务起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交通银行的各代销营业网点及拨打客服热线:95559; 2、交通银行网站:***;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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