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7日 05: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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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中信银行和东方证券均自2011年3月9日起代理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业务。 一、本基金认购期为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一)中信银行 1、各营业网点 2、客服电话:95558 3、网站:*** (二)东方证券 1、各营业网点 2、客服电话:95503 3、网站:*** (三)本公司 1、客服电话:400-880-6868 2、网站:***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中信银行、东方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以及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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