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5日 05: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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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刊登的《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公告》中所列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所变更,特更正公告如下,以此为准: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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