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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0日 04:08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LOF)
基金主代码 1626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12-3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0.87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036,640,581.6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14,327,280.0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2010年度第一次分红


  备注:《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01-12
场内除息日 2011-01-13
场外除息日 2011-01-12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01-14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01月12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01月13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01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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