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4日 04: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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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瑞银证券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等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0年11月4日起,瑞银证券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嘉实增长混合的申购限制,请参见本公告三、"特别提示")。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0年11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瑞银证券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嘉实增长混合的定投限制,请参见本公告三、"特别提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瑞银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瑞银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瑞银证券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起(含10万元)。 其中,嘉实增长混合的定投限制,请参见本公告三、"特别提示"。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瑞银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瑞银证券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瑞银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瑞银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特别提示 自2010年6月23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期定投)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关于嘉实增长混合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及其相关临时公告)。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瑞银证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 联系电话:(010)58328752 传真:(010)58328748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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