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9日 04: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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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建信全球;基金代码:539001)将于2010年10月2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为信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Principal Global Investors LLC.),本基金的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Co.)。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一、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主要投资场所同时正常交易之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要求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10年10月21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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