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5日 05: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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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财达证券为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0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可前往财达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财达证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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