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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5] 96 号)的规定,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 2010 年 8月 12 日、13日分两次赎回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所持有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90003)47,707,711.66份。具体赎回安排如下: 2010年8月12日赎回28,000,000.00 份; 2010年8月13日赎回19,707,711.66份。 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赎回费率为零。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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