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1日 04: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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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75号文,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批准募集,本基金自2010年7月26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费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最新文件的精神,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通过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认购费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的认购费率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注:网上交易特定银行需收取跨行转账费,请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二、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方式7*24小时提交认购申请,每个工作日17:00及17:00以后的申请作为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三、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指引 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认购本基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易方达“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并选择支付的银行卡。 2、点击左侧“认购”按钮。 3、在右侧选择本基金,并输入认购金额。 4、点击“确定”按钮,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5、完成提交认购申请。 注:认购申请成功受理后不能撤单。 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除深圳地区)借记卡等指定银行卡并已开通我公司网上交易的投资者,均可在认购期登陆“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 请广大投资者仔细了解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有关注意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妥善安排有关操作。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和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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