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5日 03:33 |
作者: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30元。 本基金已于2010年6月24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10年6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