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9日 03: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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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基金代销协议,自2010年6月9日起,华夏银行、宏源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开始代理销售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夏银行、宏源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一、代销机构基本情况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邓轼坡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韩梅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客户电话:400-8888-118 / 0755-83160160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客服电话:95577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客服电话:400-8000-562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 客服电话:400-8888-10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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