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2日 07: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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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年5月 12 日起,开通华安证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420001)、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永利债券、基金代码A:420002,基金代码B:420102)、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基金代码:420003)、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基金代码:420005)。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三、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华安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华安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四、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安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申购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若最低申购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华安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五、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 1、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原申购费率。 2、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相关法律文件。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七、业务咨询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2-83310988、400-710-9999 网站:*** 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站:***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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