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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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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月23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月23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 年1 月23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1 年;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9 年1月23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月23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2009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目前已设立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和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China Universal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作为一家高起点、国际化、充满活力的基金管理公司,汇添富始终秉持长期稳健的经营理念,构建清晰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坚守诚信公正的经营行为。汇添富致力于经过中长期的努力,发展成为中国最佳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并且发展成为全球管理中国有关资产的最优秀的专业管理人之一。 2009年,汇添富进一步大力加强投资研究团队建设,同时,汇添富坚持秉承“以企业基本分析为立足点,选取高质量证券,把握市场脉络,作中长期投资布局,以获得持续稳定增长的较高投资收益”的投资理念,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截至本报告期末,汇添富管理的9只证券投资基金合计规模超过615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超过300万,基金产品涵盖股票型、指数型、混合型、债券型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多层次产品线基本完善。 2009年,汇添富国际业务迈出了关键的步伐,获批10亿美元外汇额度,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基金获准发行,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2月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 在公司各项业务全面快速发展的同时,汇添富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价值理念与原则,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电视、广播、刊物等媒体渠道开展多样化的投资者服务和教育活动。2009年,汇添富继续积极开展“添富之约”投资者巡讲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1150多场投资者教育宣讲会以及小型交流会,直接受众达到9万多人。在2009年第六届“金基金”评选活动中,汇添富荣获“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在塑造资产管理专业品牌的同时,汇添富也努力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恩回馈社会。2009年,汇添富在安徽设立“添富之爱”奖学金,在云南怒江全资捐建的 “添富小学”正式挂牌并投入使用,同时还启动“河流与孩子--金沙江流域助学计划2009”。在2009年上海基金业“传承责任,共谱未来”投资者教育活动中,汇添富的“河流与孩子公益助学”项目获得“最受网民关注的社会责任事件”第二名。 本报告期内,汇添富凭借稳健的经营管理和优秀业绩,荣获权威机构评选的多个奖项: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机制,涵盖了各投资组合、各投资市场、各投资标的,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全过程,并通过分析报告、监控、稽核保证制度流程的有效执行。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公司股票”,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投资组合风格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是中国引领全球经济复苏的一年。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也深受影响,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政府及时出台了四万亿投资以及产业振兴、区域振兴等应对措施,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摆脱下滑深渊并重新回到长期增长轨道中来。与此相对应,沪深股市在年初即开始企稳反弹,且热点层出不穷贯穿全年行情之中:一季度新能源及受益于产业和区域振兴的板块表现突出,二三季度宏观经济复苏趋势得到确认,房地产、煤炭、有色、金融等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的行业表现优异,四季度开始国家逐步加大对房地产和信贷的控制力度,周期性行业有所退潮,而医药、食品饮料、汽车、家电等消费类行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概况起来看,2009年中国经济和股市似乎把一个典型的衰退-萧条-复苏-过热的经济周期和投资时钟周期浓缩到一年内完成了。 本基金于2009年1月23日募集成立。成立初期,由于对宏观经济前景相对谨慎以及新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原因,建仓速度较慢,错过了一季度市场快速反弹的机会。3月份中下旬开始,我们判断宏观经济复苏的趋势已经确立,从而迅速完成了新基金建仓。此后的三个季度本基金都获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连续三个季度均显着战胜了比较基准和沪深300指数。 4.4.2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2009年添富价值收益为63.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我们认为这将是回归正常化的一年,即各种非常规的政策将逐步退出,信贷、货币、固定资产投资、GDP等数据都向正常水平靠拢,上市公司盈利状况将成为2010年影响股市表现的主要因素。 我们对2010年宏观经济和股市的基本判断如下: 发达国家经济继续复苏,但受降杠杆和提高储蓄率的影响,增长率难以回到过去较高的潜在增长率的水平;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相对强劲,尤其看好中、印、俄、巴等自身经济处于成长期的国家,以及澳大利亚等资源国。对于国内经济,我们认为2010年GDP将保持较快增长,但通胀压力明显加大,而资产价格快速上升导致的泡沫担忧会进一步强化中央进行宏观调控的决心。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增长最确定,同时受政策扶持力度最大,泛消费板块很可能成为贯穿全年行情的一条主线;受宏观调控政策出台的影响,投资虽然仍将保持较高水平,但增速相对09年有明显回落;出口虽然短期数据较好,但中期看受美欧经济复苏进展、贸易保护主义、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宜寄予过高期望。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2010年沪深股市走势将和过去两年有很大不同,尤其在上半年股市出现单边大涨或大跌的概率都不大,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基本面继续向好:宏观经济继续复苏、企业利润保持较快增长、大盘蓝筹股估值处于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多种利空消息也在不断打击投资者信心: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出台、流动性趋紧、大小非大量减持、新股和再融资压力大等。因此我们认为深入研究、精选个股、耐心坚持价值投资才有可能在2010年获得较好的回报。 我们认为2010年值得重点关注的投资机会包括:一是受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被错杀的估值显着偏离正常水平的优质价值股,在趋势投资者纷纷弃船而逃时往往是价值投资者介入这类股票的良好时机;二是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中显着受益的公司,包括大消费领域中的医药、旅游、保险、消费类电子、中西部地区的商业零售企业,以及节能环保类企业等;三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通过苦练内功实现“弯道超车”的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四是具备较强外延式扩张能力或具有较大资产注入空间的公司,典型的是小企业大集团如央企中的优质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产品创新部、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5%。 本基金于2010年3月22日实施利润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8元人民币。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于2010年3月26日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审字第60466941_B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由于本基金于2009年1月23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资产负债表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2、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636元,基金份额总额896,451,468.30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本基金于2009年1月23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本基金于2009年1月23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林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灿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练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1317号文《关于同意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466941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512,246,394.46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76,286.22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512,522,680.68元,折合1,512,522,680.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采用深入的“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方法,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布局,通过科学的组合管理,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添富价值精选基金采用灵活积极的资产配置和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9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7.4.7.1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其中“申购/买入”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卖出”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于2009年1月23日成立。本公司于2009年6月10日运用固有资金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份额7,954,653.94 份,申购费用1000元;于2009年9月3日运用固有资金12,500,000元申购本基金份额9,490,508.73 份,申购费用1000元。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2009年年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包含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期末余额、除了最低备付金以外的结算备付金期末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有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年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年末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年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2009年1月23日公告,因工作需要,本公司研究决定,增聘陆文磊为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23日正式生效,陈晓翔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3、《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日正式生效,何仁科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基金管理人 2009年7月29日公告,因工作需要,本公司经研究,决定聘任齐东超先生为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袁建军先生将负责公司其他业务,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2009年11月11日公告,经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09]1131号文),公司聘任于东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汇添富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顾耀强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月2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为本基金进行审计。本报告期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2、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或退租交易单元。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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