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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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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9日 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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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3月1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1日,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A: 国泰双利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国泰双利债券A 国泰双利债券C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1日,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国泰双利债券A 国泰双利债券C 注:2009年计算期间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国泰双利债券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泰双利债券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4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是政府经济刺激政策对抗经济周期规律的特殊时期,经济表现与政策关联度较高,从实际效果来看,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稳步回升,政策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尽显。国际上,在各发达国家持续的刺激政策之下,企业开始补库存,制造业有所恢复,但失业率仍维持高位,恢复进程较为漫长。在良好预期支撑下,主要国家的股市和大宗商品市场表现较好。 从国内的情况来看,GDP增长呈现强势的V型态势,GDP全年增长8.7%,第四季度增长达到10.7%;全年信贷投放达到9.6万亿,中长期贷款达5万亿,极大得支撑了经济的恢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长30.5%,M2增长27.7%,虽然全年仍为负增长,但进出口部门在四季度的恢复情况较好。 在经历了单边下挫的2008年之后,A股市场终于迎来了收获的2009年。全年市场走出了11根月阳线,是A股历史上所仅有的,最终沪深300指数收于3575.7点,较上年上涨了96.7%。09年市场的关键词是信贷,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鼓励下,银行业压抑多年的放贷冲动集中爆发,上半年信贷规模已超过了7万亿元。宽裕的流动性推动股市在半年间强劲上升超过了70%,在此期间表现较好的是有色、房地产、采掘等资源类行业。下半年来看,由于信贷投放的减少,市场的热点又转向了家电、汽车、信息设备等消费类行业。 2009年债券市场表现一般,期间波动较大,在经济不断回升的过程中,虽然资金面较为充裕,但市场对经济回升中带来的通胀、货币政策调整、供需变化等因素有较为充分的预期,因此利率产品收益率曲线整体回升,呈现陡峭化的态势,国债金融债10年期利率上升超过80个BP,1年期利率上升40个BP左右,信用产品则在供需因素的不断变化,整体也跟随利率曲线而上行,但变化幅度稍小于利率产品。 本基金在09年较好地把握了上述行业及板块间的轮动,从年初的中小市值股票,到年中的金融、地产、汽车,再到下半年的消费品行业,充分享受了行业轮动带来的超额收益。在股票仓位方面,由于坚持了良好的投资纪律及心态,保持相对稳定,没有出现追随趋势的仓位变化而导致的净值损失。债券市场方面,本基金上半年保持了较高仓位的信用债,后在市场调整前及时降低比例,并在四季度继续加仓信用债,积极进行波段操作,并把握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波段操作的机会,通过挖掘一二级市场套利等运作方式,提升组合收益。至年末,本基金的净值增长在09年新发二级债基中排名前列。 2009年本基金在遵守基金合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取得了稳定的收益,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双利债券A在2009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0.17%,国泰双利债券C在2009年的净值增长率为9.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5.0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2010年的宏观经济的判断是,国际经济继续复苏,但进程可能有所反复,在失业率较高的情况下,补库存和消费的持续性值得怀疑,未来经济运行的关键在于需求不足的问题是否能得到有效解决。国内经济方面,在经济回到正常增长通道时,刺激政策可能面临较大的退出风险,通胀的抬头也可能导致货币政策的收紧,虽然政策有调整的概率,经济数据可能仍保持较好的表现。 股票市场方面,2010年是经济恢复及刺激政策退出交织的一年。对于习惯于以流动性作为重要指标的A股投资者而言,可能会经历一段较为沮丧的时期,政府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的压力而采取的一系列紧缩措施会成为A股市场上涨的阻力。然而,我们对经济增长的前景并不悲观,刺激政策的及时退出能够使得这一轮的经济周期更为平稳,内需的增长依然强劲,而全球经济滞后于中国的恢复也会带动出口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经济危机,中国政府的调控水平以及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经受住了考验。我们相信,在刺激政策逐渐退出后,随着上市公司内生性增长潜力的恢复,A股市场将走出先抑后扬的走势。 债券市场方面,我们认为在经济数据向好、通胀回升、政策收紧预期等因素作用下,基础利率产品收益率曲线有一定的上行空间,整体呈现平坦化趋势,信用利差在供需关系平衡下保持稳定,但期间在机构配置压力之下,市场存在局部热点和机会。货币政策持续调整的可能性较大,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成为重要的流动性回收手段。 本基金将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积极寻找基本面及估值匹配度较好的投资标的。在2010年市场逐渐进入全流通的背景下,我们认为A股市场估值中枢将逐渐下移,以产业资本的标准来衡量投资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宏观经济结构转型的压力会使得不同行业间的估值差异逐渐加大。在行业上,我们较为长期的看好食品饮料、医药、家电等行业中的龙头公司,同时也重视金融、地产、资源品等周期性行业中出现的低估品种。同时,本基金还将积极寻找能够受益于各种创新活动的优质公司,通过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力争继续为持有人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在债券运作方面将保持中短久期,注重防守和持有期收益,关注不同类属资产带来的持有期回报,关注组合流动性,参与各种局部热点带来的波段操作机会。 本基金将积极依托公司内外部研究力量,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研究分析各方面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和变化,完善优化投资策略,奉行国泰基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得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泰双利债券A已于2009年实施利润分配1,903,654.09元,国泰双利债券C已于2009年实施利润分配7,571,503.53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国泰双利债券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295,850.80元,可供分配的份额利润为0.0638元,国泰双利债券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370,881.93元,可供分配的份额利润为0.0600元。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于2009年6月26日进行利润分配,国泰双利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国泰双利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9,475,157.62元,其中A类的利润分配金额为1,903,654.09元,C类的利润分配金额为7,571,503.53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下属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91元,下属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88元,基金份额总额484,429,186.62份,下属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61,362,166.92份,下属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323,067,019.70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75号《关于核准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设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979,957,326.3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80,213,889.0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56,562.7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申购时收取前端认/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类别,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X 90%+上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X 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泰基金,再由国泰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份 注: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在本会计期间申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适用手续费1,000元。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0,000,000.00元,于2010年1月7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09年1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初伟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初伟斌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1481号文)。 2、2009年7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督察长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丁昌海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聘任李峰女士为公司督察长。李峰女士的督察长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9]609号文)。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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