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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9日 05:46 作者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0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即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六)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2)为了能更公允地体现基金投资业绩,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海富通优势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部分的基准。原比较基准中的上证指数将调整为MSCI China A指数,相应的基准权重不变。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2006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10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共同发起设立。本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第六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基金管理人目前还管理着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十只开放式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并通过系统控制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中国证监会于2008 年3 月20 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根据该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已完善现有的业务流程,建立了公平交易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监控,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本基金合同,公司旗下无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中国股市成为宏观经济回升向好的先行指标,一路震荡上行。上半年,股市在经济刺激计划、充裕流动性驱动下单边上涨,消费、金融、地产、基础建设等受益板块轮番表现。虽然下半年市场有所震荡,但整体依然维持强势。2009年新股发行重启以及创业板开闸也使股市交投活跃。上证综指全年上涨近80%,涨幅在全球市场位居前列。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趋势向好的判断确定性较强,本基金总体上维持了相对较高的股票仓位,同时一季度对新能源、低碳及军工板块等高贝塔资产进行重点投资;后期基于行情会扩散的判断更加专注于个股的选择,在行业及板块上没有明显的偏离;个股选择上重点关注以下投资机会:一是将受益于经济复苏的周期类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明显,能够在经济低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业地位的公司,在这一轮恢复性上涨过程中,应该得到业绩和估值的提升;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细分行业和公司,如新材料、新能源等;三是能够在宏观经济波动过程中保持稳定增长的细分行业和公司。
  全年对个股适度进行波段操作,积累了一定的超额收益。不足之处在于三季度市场在较大涨幅后出现上涨乏力的状态,但当时认为下跌幅度有限,没有积极的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同时也没有调整组合结构、增加防御资产配置,结果在后续超预期幅度的市场调整中净值调整幅度偏大。
  4.4.2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87.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8.07%,基金净值跑赢业绩比较基准19.60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在经济上即将面临两个矛盾的大概率事件,一个大概率事件是经济的复苏,中国前所未有的刺激政策已经使得我们基本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潭,另一个大概率事件是我国对流动性的控制,经济刺激政策退出的适当时机和方式是我们面对的选择。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看好低端消费行业, 3G和低碳概念板块也会反复表现;主题投资方面,我们会关注区域振兴的机会;在行业选择上,我们将尽量回避受到政策调控的行业,而偏向于国家经济转型政策扶持的新兴行业以及受益于消费升级和农村消费而具备持续增长力的消费领域。另外大型国企的兼并重组机会也会积极参与。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具有3年以上的基金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技能,并且能够在估值委员会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相关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评估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估值政策经估值委员会审阅同意,并经本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除了投资总监外,其他基金经理不是估值委员会和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对于固定收益品种,采用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分配6次,单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本基金报告期内进行过一次利润分配,以截止2009年12月2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可供分配利润2,023,572,240.40元。本次分红于2009年12月7日完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金额为0.20元,合计利润分配金额1,294,814,315.14元,达到可供分配利润63.99%。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294,814,315.14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20元,基金份额总额6,536,483,840.29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仁灿 阎小庆 高勇前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79号《关于同意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7,258,171.4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8,085,859.9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27,688.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MSCI China A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7 其它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包括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和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是115,000.00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是4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新增7个,分别是国元证券、联合证券、东北证券、中投证券、国都证券、民生证券和宏源证券交易单元各1个。
  (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核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委员会核准。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中方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837.SH)是目前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创新类上市券商之一。 海富通外方股东-富通基金(Fortis Investments)是欧洲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09年9月30日,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600亿欧元。
  业务多元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11只开放式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近46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8月,海富通率先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富通已经成为近50家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 2007年8月,海富通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
  ◆ 从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咨询业务规模超过230亿元人民币,海富通投资咨询业务成为其颇具特色的业务之一。
  专业为先
  ◆海富通投资团队共有42名成员,强调投资研究一体化和团队式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中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CFA)8人,一半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验。
  ◆海富通在2009年设立“富诚理财”专户理财品牌,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及QDII专户理财服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获批并募集5只“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荣誉领先
  ◆ 2009年,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货币基金“2008年度开放式货币市场金牛基金”,授予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2008年度同业领先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 2009年,亚洲权威专业资产管理杂志《亚洲资产管理》授予海富通“2008年度最佳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2008年度最佳QDII管理人”。
  ◆ 2009年,国内权威财经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授予 海富通“2008年中国基金公司综合实力大奖”和“2008年中国基金管理公司最佳社会责任奖”。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6、2009年9月27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7、2009年10月11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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