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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7日 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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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月16日,业绩比较基准是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自2009年7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过去五年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设有分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博时沪深300指数基金、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基金、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博时信用债券基金、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基金、博时上证超大盘ETF联接基金共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和博时裕阳、裕隆、裕泽三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特定资产管理账户,资产管理总规模逾2090亿元,累计分红超过人民币436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由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曾出现投资监控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行情回顾 2009年全球各国统一采取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与经济刺激政策,刺激经济从衰退中稳步复苏。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复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无论是复苏的时间,还是复苏的力度,均超过市场预期。GDP、CPI、用电量、工业增加值等等,一系列宏观指标,月环比数据稳步上升。 回顾09年债券市场,一个因素主导了整个市场———“流动性”。在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债券市场收益率下降到罕见的历史低位。而在经济企稳,极度宽松货币政策有可能退出的预期下,09年债券市场收益率逐步上升,但在泛滥的流动性之下,债券下跌的幅度并没有想象之大。全年市场之中虽有2-3次的反弹行情,但总体来看,基本是一路小幅下跌。 (2)投资思路 2009年初,整个债券市场收益率处于历史低位,我们判断收益率继续下降的概率较小,选择卖出组合中所有的利率产品,保留现金。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卖出的时点选择是非常恰当的。保留现金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等待收益率上行后再次买入;二是股票市场的上升,有可能造成货币基金的赎回,保留现金应对赎回。而市场在充裕流动性的保障下,收益率的上升并没有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我们在下半年选择将现金进行短期存款投资,以及选择性的买入部分信用产品。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1.68%,业绩基准收益率为1.3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0年全球经济仍然将稳步回升,中国经济仍然将充当领先角色。但09年天量的货币供应,给10年的通胀埋下了伏笔。应对通胀预期,政府的刺激政策逐步退出是大概率事件。年初的两次提高准备金率,已经是退出行为的信号。“流动性”这个去年影响市场最大的因素,也将是今年最不确定的因素。 预计10年影响债券市场的最大因素将是通货膨胀,10年通货膨胀率会逐步走高,而上升的幅度取决于政府政策退出的节奏。但通胀无论上升的幅度有多大,上升是一个大概率事件,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也将退出,这两点对债券市场都不是利好因素。 尽管对2010年债券市场前景并不看好,但债券作为一种生息资产,我们不能忽视这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10年的投资策略是,“择机买入,持有回报”。选择恰当的时机买入,不以获取价差为目的,而是期望获取持有期的稳定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共五名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月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51,411,812.28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度,托管人在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托管人发现基金在个别工作日存在以下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以及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上述情况,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提示,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进行了调整。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51,411,812.28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09年度,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15,134,457,407.06 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肖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报表附注 7.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关联方关系 注:根据博时基金于2009年11月18日发布的公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14号文批准,公司股东招商证券将其持有的博时基金24%股权转让给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璟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3.1.1 股票交易 无。 7.4.3.1.2 权证交易 无。 7.4.3.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3.2关联方报酬 7.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7.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7.4.3.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博时基金,再由博时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3.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7.4.3.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2、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利率计息。于2009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2008年12月31日:同) 。 7.4.3.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8.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8.8.2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息债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8.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8.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应付审计费1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无。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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