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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7日 05:27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 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5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3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7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①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17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不足一年。
  ②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宝盈核心优势是在2009年3月17日成立的,成立期限不足五年,本柱状图中显示的2009年宝盈核心优势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从2009年3月17日到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收益率。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7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八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发生过同向交易,但是交易价差较小,符合投决会的限制要求。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与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发生同日内的反向交易。
  在相邻的5个交易日内,本基金与其他基金或投资组合存在交易价差,交易价差源于不同基金交易指令下达时间的不同。
  在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与管理人旗下其它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或组合不存在反向交易行为。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和组合不存在有利益输送嫌疑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总体而言是对2008年巨幅下跌的反弹。
  2008年处在一个崩盘式的下跌中,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16日的6124点跌到2008年10月28日的1664点,一年的时间跌幅73%,这在全球股票史上都是屈指可数的事件。因而2009年的反弹也是巨大的,如果从2008年10月28日的最低点1664点开始算,到2009年8月4日的3478点,最大涨幅为109%。2009年8月4日之后,大盘处于调整之中,上证指数在3478点之下和2639点之上整理、寻求方向。
  对应2009年的几个市场拐点,需要记住几个重要的事件:
  2008年年11月10日公布国务院常务会议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回头可以清楚的看出,这个事件正是反弹的契机,之后是各种产业刺激政策、创记录的新增信贷、全球经济复苏、估值修复等等,驱动各个板块轮番上涨,
  2009年8月4日后出现快速下跌,契机似乎是8月6日央行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到,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动态微调。作为佐证,7月新增信贷从6月的1.53万亿剧降77%到3500亿。
  2009年10月7日,澳大利亚央行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升至3.25%,成为08年金融危机开始以来G20集团中首个加息的国家。市场人士认为敢于加息意味着全球经济危机可能结束,全球股市“十一”之后都大幅上涨。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意味着久违的“宏观调控”重出江湖。
  本基金于2009年3月20日成立,在成立之初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保持较低仓位。二季度重配大盘股,行业上选择以大金融为基础仓位,另外标配煤炭、钢铁等强周期品种。三季度,逐渐增加酿酒食品、家电、商业零售、汽车等消费类品种。四季度一直保持了较高仓位,在行业选择上配置了银行、地产、有色、煤炭、低碳、资源等板块。12月对市场变得较为谨慎,试图降低持仓比例,但降仓的时点没有把握好,仓位调整上未能取得正收益。在年末重新回到较高仓位,在行业配置上着重配置了估值较低的权重大盘股、抗通胀的资源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0.4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1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观察指数的方向时,2008年10月28日的1664点是如此重要的一个节点,之前的大盘就像一个失控的皮球,单边下坠,重重地砸在地上,砸出这个1664点的深坑。之后,强劲的弹起来,也是单边往上弹,我们很想知道:3478点,是不是皮球反弹的顶点?
  在此,我们做两点简单的分析:
  第一点,我们认为,全球的金融危机已经过去。
  对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可以做一些简单的的回顾:
  美国房价2006年底见顶。
  2007 年8 月,美国最大的抵押贷款机构Countrywide破产,次按的序幕正式拉开。
  2008年3月贝尔斯登倒闭,
  2008年9月雷曼倒闭,雷曼倒闭这一标志性事件,是本次金融危机中的最坏时刻,是恐慌情绪的顶峰。
  伯南克2008年12月说:“金融稳定性是经济复苏的先决条件;上世纪30年代,正是因为美联储放任金融机构的倒闭,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后果。”在此指导思想下,美联储痛下重手,“打开了所有的阀门”。而全球其他央行,纷纷效仿,力度有过之无不及。
  2009年以来,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危机还会有第二波,美国的高杠杆化不仅限于次按,欧洲的高杠杆还没完全暴露等等,将会出现新的危机爆发点。
  我们认为,金融危机不会有第二波了,也许全球实体经济会有一些新的问题,会有一些改变,但是暴风骤雨式的打击已经过去了,这种暴风骤雨集中体现在金融市场,因雷曼倒闭事件而导致的全球恐慌不会有了,那是一种全球金融市场的全体参与者共振式的恐慌,这种环境是很难复制的,也许是50年一遇。
  第二点,A股2008年那种单边巨幅下跌和2009年那种单边巨幅反弹暂时也不会有了。
  那是一种危机状态,今后的市场走势将恢复到正常状态,股市的涨跌取决于中国经济的走向。
  对于中国经济,我们持乐观看法。我们认为,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因此投资领域还有很大的潜力;消费领域,中国正在致力于启动农村消费,目前看来前景很好;出口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中国制造业的相对优势不是在缩小,而是更加扩大。而且,在传统制造业,由于美国消费的衰弱和中国制造业的通吃,其他发展中国家没有机会形成全产业链,因此不足以与中国内地竞争;而在高科技制造业,我们与发达国家的距离正在缩小,有些甚至已经形成局部优势。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金融危机使得中国产品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反而扩大了。
  所以,我们乐观的认为,在中国的A股市场中,我们可以挖掘出一批具有核心优势的上市公司,比如产能受限的周期性企业,有品牌壁垒的消费类企业,有溢价能力的出口类企业,我们准备长期持有这样的公司,并且,我们会根据市场的阶段性特征,在上述几类资产的配置权重上有所调整。
  我们将继续努力尽责地做好本基金的管理工作,尽力为投资者谋取较好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负责估值政策的合理制定和估值流程的监督。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当基金的估值方法发生变更,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分管投资的总经理、督察长、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陆金海先生拥有4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督察长刘传葵先生拥有1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其中11年证券投资研究管理经验、5年基金合规管理经验。投资部总监夏和平先生拥有12年的证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研究部总监余述胜先生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从业经验。金融工程部总监杨宏亮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基金运营部总监陈戈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基金会计主管何瑜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会计经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时,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即实施收益分配,具体分红金额待定,分红方案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实施;
  4、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年度分红12次后,如果再次达到分红条件,收益分配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
  8、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6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4,331.10元,基金份额净值1.0001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不需本报告期末的利润进行分配。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17日,因此最近三年的利润表述仅包括2009年。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一次收益分配后当日净值低于面值的情形,托管人对此进行了提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20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1元,基金份额总额197,080,192.48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陆金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戈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5号《关于核准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76,417,611.14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京报验字(09)第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76,687,900.1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0,289.0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基本面良好、投资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债券、权证和其他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30-80%;债券为15-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X65%+上证国债指数X3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1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单元未产生交易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青海盐湖(000792)于2009年2月26日公告:由于公司销售部门在2008年部分销售期间,未及时严格履行监管部门制订的氯化钾销售临时指导价格(公司氯化钾售价超出指导价),监管部门对公司2008年进行了500万元的相关经济处罚。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盐湖钾肥是国内钾肥巨头,长期发展前景良好,本基金管理人看好该公司的业绩增长潜力,并考虑到前述问题对2009年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经过公司投研人员和风控人员讨论,按照投资决策流程买入该股票。
  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09年1月15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胡东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9年11月1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张一冰女士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着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了给基金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基金审计事务。该事项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已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从2009年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5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Ⅰ)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Ⅱ)退租交易单元情况:本报告期未退租交易单元。
  3、应支付给券商的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独指股票交易佣金。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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