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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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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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03月26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0日生效,至2008年末未满一年。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沪深300指数的发布和调整由中证指数公司完成,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可以较好的衡量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业绩。 鉴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本基金股票和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的均值分别为55%和45%,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股票投资基准和债券投资基准的加权平均,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根据沪深300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的编制规则进行每日再平衡,详细的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证指数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0日生效,2008年8月29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2008年07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0日生效,因此2008年的净值增长率是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的。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全资附属公司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为54%,外方股东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股东会层面设立公司咨询委员会,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监察稽核部、投资研究部、市场开发部、运营保障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六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四只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以管理人对外披露的日期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管理其他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A股市场在反弹和震荡中上行,上半年在信贷、产业等多项政策的刺激下,市场大幅度反弹,周期品行业表现良好,稳定增长类行业明显滞涨。下半年开始,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国家经济政策开始收缩,尤其是地产政策收紧明显,投资者的预期发生大幅度转变,2009年下半年市场窄幅震荡,周期品行业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医药、通信、电子等消费品行业在2009年下半年大幅度跑赢市场。 本基金在2009年初对于国家政策的判断较为准确,1月初开始大幅度提高仓位,尤其是周期品的配置,在下半年政策转向期及时降低了周期品的配置并适时增加了消费品的配置比例,从而使全年业绩跑赢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2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528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2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首先,我们认为在政策和再库存化的共同驱动下,2010年世界宏观经济将继续回升,同时也面临政策退出的不确定性风险。对中国经济而言,2010年将是全面复苏的一年,随着国家对于经济结构调整的继续,2010年的增长将更加均衡,企业盈利也有望进一步改善。 其次,我们认为2010年政策将会有所调整,从2010年伊始开始的紧缩仍将持续,全年看货币供应增速可能下降到18%左右的水平,新增贷款规模预计在7万亿附近,央行将加强信贷的均衡投放,一季度的新增信贷可能低于市场预期,市场流动性稳中有收。整体看,在2009年高基数的作用下,2010年上半年特别是1季度政策趋紧,之后政策紧缩的压力可能会有阶段性缓解。 再次,对于估值,我们认为经过长达一年累计超过100%的上涨以后,A股有了一定结构性泡沫,但2009年总体估值仍处于长期平均水平附近,考虑到2010年的业绩增长,该估值依然有一定吸引力。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2010年是一个平衡偏强的市场,政策的调整是最大的不确定性,这必将加大市场的振荡。在这种振荡的市场中,我们更关注结构性机会。 在操作策略上,我们仍坚持以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为主。结构上关注以下可能的投资主线:政策驱动型,如国家战略产业、电子信息、低碳经济;通胀驱动型,如有色、煤炭、商贸、食品饮料;主题投资型,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概念、世博概念、区域经济概念;成长驱动型,即业绩稳定增长行业,如医药、品牌服装、零售等。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主要来自运营保障部、投资研究部和监察稽核部,其中运营保障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7.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 4.7.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十二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02月26日宣告2009年度第1次分红,向截至2009年02月27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0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05月22日宣告2009年度第2次分红,向截至2009年05月25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0元。 截止报告期未,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20,648,600.61元。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4,186,419.91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28元,基金份额总额87,649,476.33份。 2、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7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何加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学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玉兰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435号《关于核准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33,735,213.3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33,845,987.2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0,773.9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9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交易,不存在应支付关联方佣金的情况。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费率与公告一致。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2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不存在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中累计买入金额是按照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中累计卖出金额是按照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中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照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8.9.2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权证、债券回购交易。 2、根据《交易单元及佣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单元开设、增设或退租由投资研究部提议,由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决定。在分配交易量方面,公司制订合理的评分体系,投资研究部和产品开发中心于每个季度最后10个工作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的研究水平、服务质量等综合情况通过投研管理系统进行评比打分。交易管理部根据上季度研究服务评分结果安排研究机构交易佣金分配,每季度佣金分配排名应与上一季度研究服务评分排名基本匹配,并确保重点券商研究机构年度佣金排名应与全年合计研究服务评分排名相匹配。 3、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实施了现有交易单元的合并,已实现所有交易单元的共用。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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