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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泰系列基金之招商安泰2009年度报告的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6日 05:13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3月26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0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2009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上证180指数+2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招商安泰股票的债券/股票配置范围为:债券20%-30%,股票65%-80%。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设立后,投资建仓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本基金于2003年04月28日成立,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本基金于2003年04月28日成立,至2003年12月31日未满1年,成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10年01 月05 日以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0年01 月05 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26元,分红金额为313,778,284.04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十二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从2003年04月28日起管理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01月14日起管理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06月0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5年11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06年07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7年03月3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0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10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0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12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离)职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做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报告截止日至报告批准送出日期间,公司同意汪仪先生辞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其离职日期为公告日2010年2月12日,同时聘任张婷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3、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股票市场
  2009年,全球经济逐步走出谷底,复苏迹象开始出现。国内在中央政府规模庞大的财政投入、行业地区振兴政策不断出台以及银行信贷投放创下历史天量等的多重因素推动下,GDP增速“保八”目标也顺利实现。
  股票市场的走势正好反映出了经济的回暖:一季度股指走势为震荡反弹,上证指数从年初的1800点最高上涨到2400点,随后又在2月下旬快速下跌至2000点上方,此后到3月末再度涨回2400点;二季度股指走势为单边上扬,其中,自5月中下旬以来完成了从中小盘、题材股向大盘蓝筹股的转换,银行、地产、煤炭等强周期行业成为了领涨板块。三季度股票市场先扬后抑,周期性行业在7月领涨,而防御性行业则在8、9月份有优异表现。四季度股票市场震荡上行,市场热点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转换,以家电、汽车、农业、信息产业等为代表的大消费板块成为领涨的主要品种。房地产以及相关的金融、建筑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则在国家刺激政策逐步退出的预期下持续走弱。
  宏观经济见底回升,市场流动性再度充裕,令上证指数全年上涨79.98%,A股市场成交总额达到55万亿元,高出2007年的47亿元近20%。
  回顾全年基金操作,我们严格遵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了规范运作。由于年初对市场整体走势过度谨慎,股票组合的持仓结构主要是电力设备、医药、传媒等防守型股票,周期性行业的配置不足,致使本基金一季度收益率低于比较基准。进入二季度后,我们转变了思路,在资产配置上一直坚持高仓位运作,并在4月份提前布局了煤炭板块,在5月中下旬逐步调整了组合结构,逐步减持了中小盘、题材股,向银行、地产、钢铁等大盘蓝筹股集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三季度,我们在行情转折前期减持了银行地产,增持了中游行业如建筑建材、机械设备以及一些防御性行业,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强周期行业的下跌,但由于整体仓位较高,影响了当期收益。四季度我们继续减持银行地产,超配了汽车、IT(特别是3G相关)、农业等行业板块,保持了整体配置向消费类倾斜。
  全年来看,我们采取保持仓位稳定、积极转换品种的操作策略,使基金净值增长在下半年优于上半年。
  债券市场
  2009年,受经济强劲复苏和通胀预期的影响,债券收益率呈现整体上行趋势,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特征。一季度,受信贷超预期投放及投资者预期经济好转等因素影响,长期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二季度,经济数据出现小幅波动,工业增加值和发电量有所下行,加上信贷较一季度减少,债券市场出现阶段性反弹;三季度,受新股发行重启、经济快速回升、债券市场供给压力增加等因素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出现整体平行上移;四季度,债券市场先抑后扬,长债收益率年末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66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4.99%,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业绩比较基准19.66%。主要原因在于:年初对大盘走势的看法过于保守,一季度仓位较低,导致当季落后比较基准11.75%,三季度没有及时减仓和调整结构也带来了比较多的负收益。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010年股票市场展望
  我们认为2010年我国经济形势将出现明显的好转,企业盈利增长有望超出市场预期。但危机的过去也可能会使政府逐步从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宽松的货币政策中退出,因此2010年证券市场将主要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流动性收紧的压制。影响市场的利好、利空因素交织在一起,股市将可能以弱势震荡的方式运行,预计市场整体性的投资机会较2009年有明显减少。2010年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和走势、政府控制通胀的各种政策、证券市场的估值水平、各行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大小非”减持的力度以及证券市场创新等因素,并把研究与投资的重点放在主题性机会与低估值个股的发掘上。
  2、2010年债券市场展望
  展望2010年债券市场,一方面我们看到宽货币政策有逐步退出的趋势,银行的资金运用压力有所增大,加上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长较快,债券市场的长期配置资金有望得到增加;但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随着通货膨胀压力增加,要求的长期债券收益率进行合理的回归。而货币政策的相机选择也增加了债券市场投资的不确定性。基于此,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数据并及时对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 、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和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投资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约定“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50%”。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14,644,121.57元,最低应分配金额为307,322,060.79元。
  本基金以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0年01 月05 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26元,分红金额为313,778,284.04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666元,基金份额总额1,209,757,355.02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成保良 赵生章 李扬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5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1,029,504,423.81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03)第024号验资报告。《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4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因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9月28日公告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泰股票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4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拆分。根据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和公告的基金份额拆分比例计算公式,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为1:2.788955428(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于2007年12月5日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重新计算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最新公告的《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至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至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率≥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75%(上证180指数+2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04月23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交易相关系统印花税率参数调整的通知》、2008年09月18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代扣代缴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2008年4月23日之前按0.30%的税率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0%的税率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365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365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与关联交易对手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0,000,000.00元,于2010年01月0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公司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09年4月23日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0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邓良毅先生为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游海先生不再担任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09年12月30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郝建国先生不再担任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0年2月12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聘任张婷女士为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意汪仪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作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连续7年整,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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