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7日 07: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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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号)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根据《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1日对本基金A、B级基金自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2月1日将每位投资者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账户当前未付收益)/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
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10000。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包含未付收益。
二、收益支付时间
1、登记日:2010年1月29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2月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2月2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登记日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A、B级基金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2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2月2日起可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10年1月29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支付,若当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2010年1月29申购的基金份额自2010年2月1日起享受基金收益。
2、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一个公历月度,特殊情况将另行提示。
七、咨询渠道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568999,免费服务热线400-820-0860
网站***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88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66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53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7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1-00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0-96130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9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0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155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666-688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010-6604567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66-161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755-8207705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55、955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788、1010899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999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65、4008-888-111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791-678111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931-489011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518、4008-096-51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8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777、9557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0-56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3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209-89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4006-662-28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8899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91-9632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010-65051166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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