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2日 0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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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截至2009年12月31日,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收益为675,141,642.36元。本公司决定以2009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现金红利0.8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具体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27日 场外除息日:2010年1月27日 场内除息日:2010年1月28日 2、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10年1月28日 3、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月2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3、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权益分派期间(2010年1月25日至1月27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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