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 0 0 9第四季度报告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0日 05: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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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0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成立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六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中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暂无法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国际经济和市场方面,关于经济刺激政策是否退出的讨论逐渐激烈,有些国家已经开始加息,哥本哈根会议关于节能减排的声音吸引着全球投资者的目光。 国内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方面,经济增长速度在巨量资金刺激下,“保八”已经成为定局,房地产成交创天量,轿车、家电成为经济的新消费亮点。 4季度,在保持股票组合配置比例的情况下,微调大中小盘风格比例,适当增加大型股票的比例。 在债券组合方面,由于债券市场持续没有系统性投资交易机会,继续维持基金最低债券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19%。 4.4.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2010年,贷款和财政政策的释放资金对经济的刺激影响还有多少作用,成为投资者关注市场估值水平的因素,另外宏观经济复苏对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影响,也会成为影响投资者设计投资组合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基金属于平衡型股票基金,在资产配置的前提下,将继续采取均衡加微调的操作策略,通过控制可能的组合下行风险,实际提高组合的长期上涨复合累积收益增长的持续组合管理策略,坚持利用公开信息以及基本面和市场面相结合的策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持续稳定回报。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2、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5、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2 存放地点 以上相关备查文件,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本季度报告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季度报告至少登载在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上。 7.3 查阅方式 在办公时间内可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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