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8日 08: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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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投资者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0年1月18日起,本公司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合作,凡持有交通银行借记卡的网银签约客户,即可通过本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华安-交行网上直销”基金电子交易、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1、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2、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账户资料变更、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预约交易、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业务开通范围 持有交通银行借记卡的网银签约客户。 四、业务办理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提示申请网上开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交易)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业务。 五、交易费用 投资者使用“华安-交行网上直销”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将享有按标准费率8折的优惠(最低申购费率不低于0.6%,标准费率低于0.6%,按标准费率执行)。 2、赎回费率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2、交通银行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八、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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