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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汉盛",基金代码"500005")持有人进行2009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汉盛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568元,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64,844,091.64 元。以2009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0元,占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25%。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8日 除息交易日:2010年1月19日 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汉盛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2010年1月20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0年1月21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五、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七、咨询方式 1、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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