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8日 05: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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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为投资者开通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网站(***)。另外,各代销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其它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 4、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的公告及网站。 7、 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除华宝兴业海外中国股票(QDII)基金的投资者要在T+3工作日起才可查询该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外,其余基金均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该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终止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重要提示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10、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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