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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4日 07:47 作者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即日起,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销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2)、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6)、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7,B类代码:213907,C类代码:213917)、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8,后端代码:213908)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9,B类代码:213909)。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该基金披露的公告。

  自即日起,投资人可在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销售业务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需求,经本公司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本公司决定从本日起对通过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客户实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

  同时,本公司决定从本日起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凡通过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客户可享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8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若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投资者在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公司网站:***

  ***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

  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公司网站:***

  客户咨询电话:0591-96326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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