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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7日 07:32 作者
    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自2009年9月15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的“银行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变更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现金管理的工具,活期存款税后利率相比较而言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是“按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7日至2009年9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2009年6月24日,本公司旗下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和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购入09东安CP01,合计持有该证券的规模达到12.5%,超出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即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的限制。事件发生后,托管行及时对本公司进行了提示。2009年7月2日,本公司采取措施,在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卖出了旗下基金持有的部分该证券,使得持仓比例恢复到百分之十以下,满足了法规要求。该事件的发生反映了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投资的内部控制流程中还存在一定疏漏,本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小组,查找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以确保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上述事项本公司已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汇报。
  除上述事件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行为,本公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司于2004年年底管理两只开放式基金开始,就着手讨论多基金公平交易问题。2004年年底就颁布了关于旗下基金交易情况的内部管理规则,包括《关于基金投资交叉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关于基金投资公平交易行为的管理规则》,《标准交易指引》等,并且多次予以修订。原则上我司在日内禁止多基金之间的反向交易,要求严格执行多基金日内的公平交易。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0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指引的精神,我司已经完善了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并建立了系统来有效执行相关内容(包括建立了多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价差分析模块,并不断完善异常交易检查模块)。
  依据要求,本期我司对于旗下多个组合进行了两两之间的公平交易检查,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为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并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我司一方面不断优化投资决策和研究流程,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强化日常对投资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培训,并加强投资人员个人投资行为的申报管理。
  我司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来切实规范基金经理投资决策行为。首先,基金经理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依据投资策略会议决定的投资策略,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分析师的资产及行业或板块配置的建议进行操作,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第二,基金经理只能投资纳入其管理基金的证券备选库中的证券,而且对于我司内部严格定义的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备案后方可实施;第三,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执行,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部必须确保日内公平交易的合规执行,执行结果须于当日报风险管理部独立检查。在上述基础上,我司内部控制部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还将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风险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督促落实以上制度的措施,并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投资风格划分,我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无。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在宏观经济稳定回升趋势获得市场确认的背景下,3季度收益率曲线大幅上移变平,波动幅度收窄。7月份公开市场重启1年期央票发行,新股发行重启,导致货币市场利率走高,短端利率在央票发行利率持续走高带动下大幅上行,引发了利率产品市场一轮系统性调整,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变平。8月份,在监管层各种警示手段作用下贷款增速较上半年大幅收缩,公开市场利率也趋于稳定,同时投资者对宏观经济快速回升的预期有所回落,8月下旬至9月初,收益率曲线对前期的过快上涨进行了向下的技术性修正。9月底,在中长期品种供给增加的压力下,随着创业板开闸,资金面略有收紧,收益率曲线再度小幅上行。
  三季度,本基金重点关注货币市场利率整体抬高以及回购利率阶段性脉冲式冲高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控制信用风险、保持组合整体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回购市场的投资机会。
  展望四季度,预计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以公开市场操作为主,信号意义更强的利率和准备金率调整的可能性不大,收益率曲线将延续8月份以来的弱势盘整格局,在窄幅波动中呈小幅变平趋势,短端收益率有继续上行的空间。本基金在四季度将维持现有的操作策略,在控制组合流动性的同时,适时把握短端利率上行后的配置性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本基金通过每日分配收益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中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发售公告和基金成立公告均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放置于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址为:中国上海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7.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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