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7日 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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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12月9日至2009年9月30日) 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任何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4)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8.37%,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6.5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投资风格相似。本报告期两者的净值增长率分别为-4.27%和-4.69%。尽管这两只基金在投资管理上有着相同或相似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但它们毕竟是两只相互独立的基金,基金规模及申购赎回波动变化不同,股票仓位、组合结构和投资操作也不尽相同,从而造成两只基金业绩存在差异,但差异小于5%。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1)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三季度,市场出现了较大的波动。7月上证指数上涨了15.3%,8月在有关部门清查违规资金入市和经济数据略低于预期的影响下,市场担心经济出现类似08年的硬着陆情况,上证指数单月下跌了21.8%,前期基金超配的金融、地产、煤炭等板块跌幅居前,三季度上证指数总体下跌6.08%。本基金认为8月份下跌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者对经济前景的预期发生逆转而导致,经济实体本身并无太大的改变,因此本次调整应该看作是对年初以来反弹的修正,而非象08年初那样的趋势逆转。国际方面,海外各主要经济体的宏观经济正处于逐步回暖之中,尽管经济数据依然是好坏参半,但世界经济复苏的趋势愈发明显,各主要股票市场三季度均取得了较好的反弹表现。 尽管本基金一直对货币政策在某个时点的紧缩可能性高度警觉,但由于仓位较高且市场下跌较快,未能在8月份及时减仓规避风险,导致8月份基金净值遭受较大损失。 (2)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59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1%。 (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经历了8月份的大幅下跌之后,市场做多人气遭到较大的挫伤,尽管市场中某些板块和个股已出现较明显的投资价值,但预计市场的人气恢复尚需时日,投资者在静待宏观政策的定调以及未来经济数据对经济趋势的确认,因此短期内市场可能呈现窄幅震荡格局,过分看多和过分看空都是不客观的,毕竟宏观经济在过热和硬着陆两种情况之间有很多可选项。 虽然面临较多不确定性,但本基金认为中国的宏观经济长期来看将持续向好,对市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本基金对未来的A股市场行情持谨慎乐观态度。四季度本基金将适度控制仓位,适机而动,精选个股,力争以相对确定的企业价值化解不确定的市场风险,坚持既有的投资理念及风格,争取在较长的时间中为持有人带来更好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三只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2009年9月9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五粮液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主要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且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本基金认为此调查不影响五粮液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没有造成实质影响。本基金认为今年随着该公司与集团关联交易的解决,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故继续持有。本基金投资五粮液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五粮液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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