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30日 04: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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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由他人代为履行职责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总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蔡宝美女士因个人原因(休年假及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蔡宝美女士于2009年9月21日起开始休假,本次休假暂定持续至2010年1月20日。在此期间,蔡宝美女士管理的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陈晖先生代为进行管理,并由本公司投资副总监李志嘉先生代为履行投资总监职责。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局报备。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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