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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02:53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9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79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包瑾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富通基金管理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邵国有先生,董事长,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艾德加(Stewart Edgar)先生,董事,英国籍,学士。历任英国Ivory & Sime公共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美国Fiduciary国际信托公司研究部主任、高级副总裁,英国HD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美国F&C管理公司高级基金经理、董事。1997年至今任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
  田仁灿先生,董事、总经理,比利时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法国金融租赁Euroequipement S.A.公司总裁助理,富通银行区域经理、大中华地区主管,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文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文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商学院署理院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EFAMA(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和比利时基金公会名誉主席,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Pionner投资公司(米兰,都柏林,卢森堡)和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基金联合公会(哥本哈根)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社联所属省新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财务总监。
  余毓繁先生,监事,英国籍,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历任比利时通用银行香港分行资金部司库、富通银行亚洲区环球金融市场业务主管、富通银行亚洲区商人银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富通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员。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监察稽核总监。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 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 年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陈洪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业务经理、富通基金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年4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海富通股票基金经理,2006年3月至9月任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经理,2006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8月任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经理,2007年4月至2007年8月任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经理,2008年6月起任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经理。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经济师、富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市场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上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 年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牟永宁先生,硕士,CFA。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2004年8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策略分析师、研究总监。2009年1月起任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经理。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牟永宁先生,简历如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田仁灿,总经理;陈洪,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蒋征,股票组合管理部总监;郭杰,股票组合管理部总监;邵佳民,固定收益组合管理部总监;戴德舜,研究总监;杜晓海,定量及风险管理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中国民生银行网站:***
  (8)广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在以下30多个城市的500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宁波、汕头、昆明、温州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东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974或(020)3832254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东发展银行网站:***
  (9)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网址:***
  (10)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证券网址:***
  (11)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光大证券网址:***
  (12)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网址:***
  (13)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网址: ***
  (14)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50个城市8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泰证券网址:***
  (15)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27个主要城市的6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招商证券网址:***
  (16)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2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兴业证券网址:***
  (17)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6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大庆、襄樊、惠州、济南、泰州、长沙、阿城、京山、钟祥、公安、龙岗、丹江口、咸宁、天门以及大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长江证券网址:***
  (18)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以下44 个城市的10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网站: ***
  (19)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在以下城市48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黄山、滁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中山、大连、杭州、青岛、沈阳、无锡等城市和地区。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元证券的网址:***
  (20)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城市4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等城市和地区。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合证券网址:***
  (21)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网址:***
  (22)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03、40088-88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东方证券网址:***
  (23)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30个城市的4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宁波、昆明、合肥、沈阳,共30个城市。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信证券网址:***
  (24)中国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国银河证券网址:***
  (25)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平安证券网址:***
  (26)中信金通证券
  中信金通证券在以下24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 杭州、上海、萧山、临安、桐庐、嘉兴、海宁、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湖州、德清、长兴、金华、义乌、东阳、浦江、诸暨、台州、温岭、余姚、温州、乐清。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金通证券网址:***
  (27)中信万通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2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 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万通证券的网站:***
  (28)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城市的6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江阴、大连等城市和地区。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0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东北证券网址:***
  (29)瑞银证券
  瑞银证券在以下城市的6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瑞银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瑞银证券的网站:***
  (30)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12个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沈阳、上海、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北京、广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德邦证券的网站:***
  (31)宏源证券
  宏源证券在以下城市的67家指定营业部及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杭州、上海、深圳、沈阳、宜兴、长沙、武汉、盐城、柳州、桂林、南宁、昆明、海口、乌鲁木齐及疆内其他各主要城市的。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宏源证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宏源证券的网站:***
  (32)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在以下36个城市的11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认购业务:济南、烟台、淄博、潍坊、上海、青岛、济宁、东营、泰安、厦门、威海、枣庄、聊城、德州、莱芜、日照、北京、深圳、天津、广州、临沂、滨州、菏泽、福州、武汉、大连、吉林、沈阳、杭州、绍兴、温州、慈溪、重庆、泉州、宁波、南京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齐鲁证券的网站:***
  (33)第一创业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佛山、廊坊。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第一创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2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第一创业证券的网站:***
  (34)湘财证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湘财证券的网站:***
  (35)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在以下42个主要城市的1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哈尔滨、大连、沈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苏州、南京、镇江、常熟、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宁波、武汉、娄底、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州、深圳、佛山、山头、汕尾、潮州、梅州、韶关、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四会、阳江、中山。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安信证券的网站:***
  (36)中投证券
  中投证券在以下主要城市的98家营业部及服务部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中投证券的网站:***
  (37)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在上海、北京等地3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金公司总机:010-65051166(北京);021-58796226(上海)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中金公司的网站:***
  (38)中国民族证券
  中国民族证券在以下29个城市的50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深圳、大连、天津、沈阳、长春、通化、哈尔滨、南京、上海、吉首、成都、广州、昆明、乌鲁木齐、长沙、呼和浩特、石家庄、乐山、延吉、西安、鞍山、苏州、宁波、济南、漳州、杭州、江门。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中国民族证券的网站:***
  (39)华宝证券
  华宝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的7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舟山、杭州、福州和深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宝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的电话。
  华宝证券的网站:***
  9.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中信金通、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国海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部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日信证券、安信证券、上海远东、江海证券经纪、中国建银投资、银泰证券、瑞信证券、方正证券、联讯证券、华鑫证券、国金证券、中山证券、西藏证券经纪。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0.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层
  联系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 33830160
  联系人:喻群
  11.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即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12.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本基金的初始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 场外认购费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包含认购费)1.0%,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认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场外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场外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20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9,900.99+5.20)/1.00=9,906.1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9,906.19份。
  (二) 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初始发售面值。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计收投资者场内认购的认购费用。
  (4)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场内认购金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以舍去方式保留至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5)认购的限额
  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发售费率为1.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2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元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1.00×10,000=10,000元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10,000×1.0%=100元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10,000+100=10,1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5.20/1.00=5份
  即:投资者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元,若利息折算的份额为5份,则总共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场外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场外销售机构
  (一)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b.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c.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d.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中国建设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受理)
  2.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地 19 位储蓄卡;
  c.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d.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个人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证券卡;
  c.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其他场外代销银行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场外代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场外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元证券、联合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平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北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湘财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中金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和华宝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或士兵证,下同)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账户卡的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经本人签字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深圳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有)。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为结算方便快捷,请预留加入银联的银行卡账号。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44654-8180-118298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3.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场内代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自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B:本人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C: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海富100
  基金代码:162307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场外销售机构
  (一)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c.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d.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提出认购申请
  a.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b.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c.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中国建设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a.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3) 机构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证券卡;
  c、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三)其他场外代销银行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场外代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元证券、联合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平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北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湘财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中金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和华宝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并可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9年9月8日起至2009年10月23日止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5.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场内代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C:法人证明函
  D:法人授权书
  E: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F: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C:法人证明函
  D:法人授权书
  E: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F: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G: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海富100
  基金代码:162307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联系人:包瑾
  公司网址:***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徽
  银行网址:***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联系人: 喻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徽
  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何奕
  网址:***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万丽
  网址:***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eil Newman)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联系人:周勤
  网址:***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
  (8)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08
  联系人:詹全鑫 张大奕
  网址:***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联系人:陈忠
  网址:***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联系人:刘晨
  网址:***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张小波
  ***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或95565
  联系人:黄健
  网址:***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网址:***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户服务电话:962505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
  (1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888
  联系人:祝丽萍
  网址:***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沈东燮
  网址:***
  (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网址:***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网址:***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联系人:袁月
  网址:***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网址:***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浩民
  客户服务电话: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李锦
  网址:***
  (2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联系人: 潘锴
  网址:***
  (2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联系人:谢亚凡
  网址:***
  (3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
  (3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网址:***
  (3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孙豪志
  网址:***
  (3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523
  联系人:王立洲
  网址:***
  (3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钟康莺
  网址:***
  (3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3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权
  网址:***
  (3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公司总机:010-65051166(北京);021-58796226(上海)
  联系人:易建军
  网址:***
  (3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薇
  网址:***
  (3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网址:***
  (四)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吕红
  联系电话:021-31358666-8776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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