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300(LOF)参与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申购公告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1日 03: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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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参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对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该费率优惠活动已由湘财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得到同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优惠费率措施 1、自2009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申购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自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请查阅其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具体的业务规则请遵循湘财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湘财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期限,敬请投资者留意湘财证券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及业务细则等以湘财证券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等具体事项由投资者与湘财证券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亦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4、本基金在湘财证券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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