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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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7日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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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30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之日2007年6月12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差异为7.94%,其中3.48%来自行业配置,0.76%来自个股选择,3.70%来自资产配置及其他因素;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差异为8.79%,其中4.08%来自行业配置,-5.35%来自个股选择,10.06%来自资产配置及其他因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9年6月30日,资本市场用超出绝大多数投资者预期的“V”型走势结束了上半年荡气回肠的行情。在2008年的4季度报告和2009年的1季度报告中我曾经用“无比失望和黯然神伤”来形容2008年的资本市场,但没能想到幸福也来得如此之快。中国的宏观经济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在2008年底企稳并开始迅速回升。宏观经济数据表明,虽然经济的绝对水平依然较低,但回升的速度非产强劲。与此同时,地产和汽车的热销也带动各行业的盈利水平迅速恢复。
如果说在1季度,市场依然对经济的复苏和市场的反转持怀疑和分歧态度的话,那么在2季度市场对此已经形成共识,而争论的焦点已经转变为复苏的力度和各行业受益的程度和时间。市场从最低点已经反弹超过1倍,呈现出在龙头行业带动下的普遍上涨的局面。
回顾本基金上半年的操作,应该说在1季度较为成功,而2季度出现了一些误判,使得净值表现不够理想。在本轮行情启动的初期,本基金较为及时的增加了仓位,因此没有踏空这轮巨大的行情。而在结构方面,重点配置的房地产、保险、煤炭等板块也是本轮行情的强势板块。因此在仓位和结构都没有出现明显失误的情况下,取得了不错的业绩表现。当然,也必须看到的是在有色和新能源这两个一季度最为强势的行业上配置比例较轻,是值得深刻反思和检讨的地方。进入2季度以来,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够理想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充分把握住6月份银行股的重大投资机会,主要原因在于依然对经济是否强劲复苏抱有怀疑的态度。因此在市场已经充分认同经济复苏的背景下,估值最为便宜同时最代表经济整体走势的银行板块成为表现最好的行业之一。我相信,2009年上半年的成绩和失误都将成为宝贵的经验和财富,对于以后取得更好的投资业绩会大有裨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3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7.66%,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9年下半年的资本市场,应该说所要解决和思考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平衡和把握“趋势和估值”之间的矛盾。
如前所述,如果是在1季度市场还在怀疑经济的复苏是否成立,那么进入下半年的资本市场已经对此没有分歧。而对于复苏力度的预期和已经不便宜的估值水平才是我们需要真正思考的问题。
预测市场的走势无疑是最有难度却也是每个市场参与者每天都必须做的事情。因此,我更愿意从三个层次来做出思考并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首先是趋势,虽然我们无法判断市场的走势和高度,但我们基于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盈利情况的研究认为,在未来的3-6个月,无论是宏观经济数据还是微观企业盈利都将呈现出迅速恢复并持续上升的趋势。因此,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市场向好的现状不会出现趋势性的逆转。因此,这也就决定了我们最基本的投资策略,将继续保持较高的仓位并依然从进攻性和积极的角度来看待市场。其次是行业配置,我们的策略是依然将较重的仓位配置在经济持续复苏最受益的行业中,包括地产、金融、煤炭、钢铁等支柱型产业。最后是精选个股,这里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我认为下半年行情与上半年最大的区别在于普涨局面的结束和结构性牛市的开市。在行情启动的初期,各个行业都会经历普遍的上涨,区别只在于时间和幅度。而在此之后,只有真正能在经济复苏中取得超额收益的行业和企业才会成为市场的主流。因此精选个股,注重结构对于基金组合的意义会大于上半年,这也将成为本基金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看好经济和市场大趋势的同时,依然有两个主要的变数值得我们持续跟踪,并不断修正我们的投资策略。第一是政策的变化,虽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基调并没有改变,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货币政策已经出现微调的迹象。因此,我们必须密切关注货币政策的动向,这将成为影响下半年市场走势的重要变量。第二是外围经济的走势,欧美经济目前依然在低位徘徊,而欧美经济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全球经济的走势,进而对大宗商品、全球流动性甚至中国的经济政策产生重要影响。
最后,本基金管理人郑重承诺,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用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长期信任和支持。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有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6名成员中包括两名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和金融工程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期收益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3)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6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
(5)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取得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投资者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6)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者暂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39元,基金份额总额14,597,609,976.9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2 关联方关系
6.4.2.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2.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广东证券所属营业部已划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作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资格亦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6.4.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3.2 关联方报酬
6.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
6.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比较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6.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其他关联方于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股票认购价格及数量与2008年年度报告相比发生变动的原因是该股票于本报告期内进行了利润分配。
(3) 2009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作出《关于撤销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证券法》第26条规定,其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年末未持有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金额均指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无。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行政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树忠先生,张树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1287号)。该变更事项已于2009年5月11日公开披露。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债券交易量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回购及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交易单位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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