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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24日 04:31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09年7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6号)和2009 年7月22日《关于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48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日\天:指公历日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法定代表人:梁棠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薇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2.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硕士,1958年生。历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当选为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
  叶俊英先生,副董事长、总裁,博士,1963年生。历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李建勇先生,董事,博士,1957年生。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谢亮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毕业,1963年生。曾任53011、53061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
  刘鹰先生,董事,硕士,1970年生。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裁,硕士,1964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营运总监。
  佟志广先生,独立董事,1933年生。历任中国驻印度、缅甸大使馆商务处秘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秘书,中国驻美国联络处商务秘书,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1991年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在担任副部长期间曾任中国“复关”首席谈判代表,中美贸易谈判代表团团长。1994年4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曾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欧洲议会友好小组副主席。
  项兵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2年生。历任加拿大CALGARY大学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讲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核心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及高级管理培训部主任,现任长江商学院院长。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3年生。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国祥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1963年生。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少波先生,监事,1960年生,曾任暨南大学金融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廖智先生,监事,硕士,1971年生。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刘晓艳女士,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博士,1969年生。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市场总监。
  张南女士,督察长,博士,1970年生。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林飞,经济学博士,1975年生,6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林飞自2006年7月4日起任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07年2月10日起任易方达50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陈志民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吴欣荣先生以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潘峰先生。
  陈志民先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971年生,1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2000年12月开始参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公司成立后,曾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基金科翔基金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期间公派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并曾在美国Evergreen Investments 基金管理公司国际股票投资部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1975年生,8年证券从业经历。进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来,先后参与并从事过公司筹建工作,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潘峰先生,理学博士,1974年生,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5.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0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28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
  (五)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 80012217110802700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吴薇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联系电话:(010) 6759 5104
  联系人:尹 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熊桃红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20-38797023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007室
  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10-6657437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21-50476668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2)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
  (3)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4)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5)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万丽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7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6)深圳发展银行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82088888
  网址:***
  (7)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
  (8)北京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羲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0755-23957088(深圳)
  网址:***
  (9)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
  (10)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霍兆龙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或 0755-961202
  网址:***
  (11)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42和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
  (12)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
  (13)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
  (14)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755-821308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15)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16)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
  (17)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84579763
  网址:***
  (18)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
  (19)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
  (20)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
  (21)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
  (22)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 ***
  (23)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518029)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袁月、毛娟梅
  电话:0755-8245082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33794
  网址:***
  (24)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网址:***
  (25)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联系人:刘军辉、王飞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
  (26)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黄晓军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网址:***
  (27)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唐泳
  联系电话:0551-5161671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
  (28)山西证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
  (29)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
  (30)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乔骏
  电话: 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31)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联系人:刘广
  联系电话:020-3786503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378650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32)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
  (33)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人:胥春阳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101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
  (34)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4403439
  网址:***
  (35)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张建平 0769-2211942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站:***
  (36)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张萍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
  (37)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樊刚正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38)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39)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傅咏梅
  联系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电话: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
  (40)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
  (41)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
  (42)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徐菁
  电话: 0755-25832848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
  (43)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王京红
  电话:028-861262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
  (44)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茂俊
  联系电话:010-62294608-624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10-6229460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2296854
  网址:***
  (45)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刘缘
  电话:0731-5832340
  传真:0731-5832342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
  (46)江南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81119
  网址:***
  (47)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10020
  注册资本: 6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洪明
  联系人: 张利军
  联系电话:0471-6292465, 010-88086830-652
  传真:010-88086637
  网址:***
  (48)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裴东平
  联系人:张斌
  电话: 0755-33331188-8803
  传真: 0755-333298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
  (49)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程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8和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07965
  网址:***
  (四)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负责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宋娟娟
  经办律师:陈华、宋娟娟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联系人:金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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