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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修改合同托管协议及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17日 07:41 作者
    关于修改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经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7月22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对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基金份额分级、持续销售费率等表述进行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中第2章"释义"增加了"基金份额等级"的定义:
  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级别,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同时,在招募说明书相应章节进行了同样修改。
  二、基金合同第7章"基金的基本信息"增加了"(八)基金份额分级"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用。各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级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三、基金合同第20章"基金的费用"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3、持续销售费"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调整如下: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但各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率均不超过0.25%年费率。各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持续销售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率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率,但各级持续销售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持续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持续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同时,在托管协议相应章节进行了同样修改。
  四、更新招募说明书增加第6章"基金份额的分级",具体内容如下:(原文中第6章至第25章节序号及内容往第7章至第26章顺延)
  6、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用。本基金设为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
  A级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按照0.25%年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B级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按照0.01%年费率计提持续销售费;
  两级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两级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分级业务的具体规则详见2009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更新招募说明书第7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中"(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如下:(原文中第2项至第5项序号及内容往第3项至第6项顺延)
  1、A级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B级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六、更新招募说明书第14章"基金的费用和税收"中"(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4、持续销售费"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调整如下: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持续销售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持续销售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持续销售费率,但各级持续销售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各级基金份额持续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持续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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