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0日 04: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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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网上直销业务及相关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7月10日起面向通过特定支付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全面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并对通过特定支付平台完成支付的网上直销申购实行费率优惠,相关优惠费率已由本公司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凡是持有特定的银行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交易撤单、设置分红方式等业务。各基金可以办理的具体业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的规定。 目前,本公告中涉及的支付平台,暂未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未来本公司开通特定支付平台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届时的具体公告为准。 四、申购费率及其推广活动优惠方案 1、投资者使用建设银行龙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8折优惠,若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原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使用兴业银行兴业卡、浦发银行东方卡、中信银行中信卡或其他银联联网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若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原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及推广活动优惠方案进行调整,在履行有关手续后,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五、业务办理方式 1、持有上述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前,须按照各银行卡发卡行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网上交易开通手续。 2、投资者所持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应仔细阅读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业务规则》并登陆本公司网站(***),按照相关提示申请开户并开通基金网上交易功能。 3、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采用网上直销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网上直销交易业务规则》等文件。 2、费用提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费用遵循谁划款谁承担的原则,即认购、申购基金时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等业务发生的汇款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3、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扩大可用于基金网上交易的基金品种、电子商务平台或银行卡种类,具体的调整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及时公布,同时会更新到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指南中。 4、本公告也适用于本公司新发行并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基金。新基金在认购期内不实行优惠费率,相关费率标准以发行前公告的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费率为准。 5、除本公告中涉及的特定支付平台,本公司目前已面向持有农行金穗卡和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推出网上直销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已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发布了以下公告: 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公告内容。 七、业务咨询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详细情况,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和交易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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