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7日 02: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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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阶段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基金")分别收到证监许可[2009]581号《关于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根据该批复: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吸收合并后华夏基金的注册资本为238,000,000元人民币。 二、中信基金取消基金管理资格,并依法解散。 三、公司应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将所持华夏基金的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6日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我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81号文《关于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现将该批复与本公司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取消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资格,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散。 三、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按规定及时上缴《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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