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3日 07:43 |
作者: |
|
|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下述代销机构协商决定,从2009年7月6日起在下述机构开通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代码:470007)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或“本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业务申请。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进行日常基金申购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开户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代销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代销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代销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上述代销机构的最低申购金额分别为: 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湘财证券、华宝证券。 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 元(含申购手续费)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建投、广发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万联证券、广州证券、广发华福证券、爱建证券。 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 元(含申购手续费)的机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恒泰证券、华泰证券、德邦证券。 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 元(含申购手续费)的机构:浦发银行、齐鲁证券。 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手续费)的机构:瑞银证券。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适用费率 定投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九、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的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及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十、重要提示 1、办理本业务的具体时间、具体业务规则和程序以上述代销机构及其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