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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基金开通转换出业务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30日 04:08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开通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保本”;基金代码:519697)转换出到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出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自2009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将持有的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出到本公司管理的下述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8,B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9)、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增利”;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0;C类基金份额:519682)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代码:519688)、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代码:519690)、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692)、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蓝筹”,前端基金代码:519694)和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代码:519698)。
  由于在交银保本的保本周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所以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交银保本的转换入业务暂时不予开通。如有特殊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保证人协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可接受申购申请,届时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开通交银保本的转换入业务,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转换入业务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交银保本的基金转换出业务。上述代销机构中未代销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交银保本的基金转换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四、基金转换费率
  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货币、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转换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交银保本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B×C×(1-D)]/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150×(1-1.6%)]/1.2700=89102.36份
  六、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根据交银保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出的部分不适用保本条款,赎回金额或转换份额根据申请日交银保本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本周期到期日交银保本的赎回和转换安排按基金合同到期保本条款执行。
  2、本公告仅对交银保本转换出到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出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4、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公告,自2007年12月14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及交银蓝筹等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当时公告。
  5、本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公告,自2008年5月2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当时公告。
  6、交银保本已于2009年4月2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具体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9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7、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公告,自2009年7月1日起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与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施罗德
  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代码:519698)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1、开通交银先锋与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代码:519688)、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代码:519690)、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692)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蓝筹”,前端基金代码:519694)之间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2、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与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8,B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9)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交银增利”; 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2)之间的转换业务。
  3、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转换入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交银增利”; 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0)的业务。由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出至交银先锋的业务暂不开通。
  4、开通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保本”,基金代码:519697)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的业务。由于在交银保本的保本周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所以由交银先锋转入交银保本的转换入业务暂时不予开通。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
  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前述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上述代销机构中未代销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四、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固定价1.00元)。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2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50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入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50份),则该部分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成功转换后被随即强制赎回。
  8、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9、投资者申请转出其账户内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结转该转出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并折算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但收益部分不收取转换费用。
  10、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五、基金转换费率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转出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入基金时,从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货币市场基金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4、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费率:
  1)交银先锋与旗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之间的转换,以及由交银先锋转入货币市场基金(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2)货币市场基金、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赎回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3)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先锋,转换费率具体如下: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A=[B×C×(1-D)+F]/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F为0)。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1:(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和交银先锋之间进行转换):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2.2700=54,955.95份
  例2:(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先锋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1.00=124,750.00份
  例3:(货币市场基金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先锋):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1.5%)]/2.2700=54,240.09份
  例4(交银保本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先锋):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150×(1-1.6%)]/1.2700=89102.36份
  七、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先锋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公告自2007年6月22日起对交银货币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单个基金账户(指所有销售机构下的同一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享受A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在将交银先锋转入交银货币时,可任意选择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发起升降级处理,但投资者在将交银货币转入其他基金时需正确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否则交银货币的转出申请将因基金代码不准确而确认失败,并同样导致该笔转换申请确认失败。
  3、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公告,自2007年12月14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及交银蓝筹等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当时公告。
  4、本公司于2008年5月23日起开通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与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和交银蓝筹之间的转换业务以及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与交银货币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当时公告。
  5、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公告,自2009年7月1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业务和交银保本的转换出业务,具体详情请参见今日相关公告。
  6、根据交银保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转换出的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出的部分不适用保本条款,转换份额根据申请日交银保本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本周期到期日交银保本的转换安排按基金合同到期保本条款执行。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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