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9日 03: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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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认购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认购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现就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外认购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提示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5月12日正式生效。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才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自2009年5月15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或登录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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