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9日 03: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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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5月18日,本公司旗下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基金",基金代码:270007)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当日复牌后,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为此,经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后,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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