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5日 0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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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9年5月19日起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告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涉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余开放式基金的,按照本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基金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140)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
传真:010-684585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幸福家园4号楼一层(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世纪城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时雨园甲2-4号(100097)
电话:010-88892832/33/35
传真:010-88892830
8、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35号(100089)
电话:010-68460370/0639/0796
传真:010-68460232
9、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10、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楼博泰国际商业广场一层F-36号(100102)
电话:010-64743055/2505/0335/5375
传真:010-64746885
11、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15号(200135)
电话:021-68547366/7586/7566
传真:021-68547277
12、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8室(518026)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3、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1058/1152
传真:020-38461077
1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站地址:***。
(二)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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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网点、办理手续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四)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基金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基金转换费:无。
(二)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为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三)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针对转入基金的不同收费模式,具体说明如下:
1、转入前端收费基金时
(1)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
①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时收取的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基金收取的申购费率为0。
②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
i)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则
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费用。
ii)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则
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2)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
目前,本公司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包括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债券C、华夏希望债券C。
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前端收费基金,按转换金额所对应转入基金的不同费率档,收取优惠的申购费,公式如下:
①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②转入基金申购费用适用固定费用时
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2、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
(1)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
同一基金的不同收费模式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华夏债券A/B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5年;华夏希望债券A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5年;其余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时,已持有期视为8年。
(2)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后端收费基金
转入基金的已持有期从买入转出基金相应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
3、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4、对于多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转出的情况,对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持有时间规定如下:
①对于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债券C,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②对于华夏希望债券C,其持有时间为本次转出委托中多笔份额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
5、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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